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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ICP备案及网监备案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18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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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工信部对已备案的网站客户进行信息核实(电话、短信的方式),请已经备案的客户收到信息的客户积极配合工作,一般问题为您公司名字,联系方式等,对答便可!
如已经备案的客户,备案时联系方式填写不正确的需及时办理联系方式变更,对于营业执照或其它信息有变更的用户也需办理。
已经备案成功
且未收到通知的客户,请及时办理网监备案,
备案进入请点击
进入网站后,注册新用户,然后添加公司主体信息,再添加网站信息,添加完成之后,等待审核通过。
以上操作必需在备案成功后完成,对于不配合提供资料的用户,工信部会取消备案,届时网站将无法打开,需重新办理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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